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立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职能定位,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动落实济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规范平台主体行为上下功夫,通过现场管理制度规范化、交易活动参与者管理规范化、见证管理规范化,多措并举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一、现场管理制度规范化
制定开、评标现场管理制度,对开、评标场地预约、人员进场、询标等开、评标活动的现场管理予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实行角色标识牌挂牌上岗制,各交易主体主动亮明各方“身份”,强化进场交易主体责任意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实行“溯源e通行二维码”登记制,通过科技化的手段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进入交易场所现场人员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进一步提升了交易现场服务效率。通过规范化制定现场管理制度,有效保障现场开、评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避免外在因素影响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
二、交易活动参与者管理规范化
为强化交易平台日常管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参照市中心做法,针对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交易活动参与者等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交易活动参与者在平台的行为。中心印发《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促进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代理机构日常行为规范制度》,规范代理机构及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日常行为管理,不断提升代理机构管理水平及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工作水平,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制定《评标专家抽取服务的制度》,建立“一专家一标一考核”的长效机制,规范评标专家抽完制度,不断完善对评标专家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督促评标专家增强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见证管理规范化
依托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及“数字见证”新模式,中心如实记录从项目登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到开标、评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实现项目交易全过程网上留痕,让交易有迹可循,可追溯、可查询, 更好地辅助行业监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管,有效保证了各类项目交易的规范、公正,全面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廉洁风险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