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掀开法治化、规范化、市场化建设新篇章。《条例》的制定立足于突出济宁市特色实践,注重体制机制建设与工作成果的巩固,并对标国际标准提出建设要求,务求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为进一步加大《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力度,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知识,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4月4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民意“5”来听走访日为契机,深入军民社区开展了《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军民社区,走访沿街门店,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读等方式,向商户广泛宣传《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便民惠企的政策和措施,耐心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和保护营商环境的意识。
通过此次广场宣传,进一步扩大了群众对《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认知范围,营造了“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