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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投标保证收退 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负担

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企业传统的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造成资金占用时间较长,给投标企业资金周转带来较大困难,为有效减轻投标企业负担,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通过推行电子保函、优化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减免中小企业投标担保,多措并举,大大减轻了投标单位资金压力,激发了市场活力。

一、推行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是担保人以数据电文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2019年12月31日,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保保证电子保函系统启动上线,由此开启了济宁市范围内电子保函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应用。投标企业只需向电子投标保函服务机构支付少量费用即可开具与保证金同等效力的电子投标保函,而且电子投标保函从申请、开具、传输、管理、运用到退还(索赔)六大环节均可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全程电子留痕,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给投标单位带去极大便利。

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兖州区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金额685.8万元,电子保函缴纳金额比例占保证金总金额为13.161%,通过推行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有效纾解投标企业的融资压力,进一步优化了我区营商环境。

二、优化投标保证金退付流程

为进一步压缩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减少不必要的退还程序,市中心经过需求梳理、调研讨论、功能测试,对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保证金管理系统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发起节点,系统自动检测对比,增加待办事项提醒功能及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自动退付功能,确保发起保证金退付指令及时及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及时退付。同时,系统实现投标保证金退款自助查询,

投标企业可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后,在线自助查询其参与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退情况,及时掌握本单位保证金缴退动态。

在积极对接保证金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中心制定《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时退付制度》,明确保证金退付时限,通过多项保障措施,中心已实现投标保证金账户资金“零沉淀”。

三、减免中小企业投标担保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中心已出台通知鼓励招标人对于非必须招标项目不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目前兖州区政府采购项目已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同时对于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减免投标等方面保证金的政策也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