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城区雨污分流和积水点治理工程(EPC)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鱼台县城区雨污分流和积水点治理工程(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270664000209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
建设地点 | 鱼台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济宁市金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2-4-12 09:30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办公楼11楼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 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湖南省湘钧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 山东森淼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 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人) 济宁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桥梁工程、道理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等级: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市政行业乙级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 | 0.8% | 0.5% | 0.74% | 0.68% | 1.62% | |||||
设计费报价(元) | 1720000 | 1800000 | 1650000 | 1780000 | 1900000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 | 合格 | |||||
工期(天) | 220 | 220 | 220 | 220 | 22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认同 | 完全认同 | 完全认同 | 完全认同 | 认同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津 1322017201805061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郭普富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渝 1512013201312873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湖南省湘钧建设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蒋龙衡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湘建安 B(2020)1500820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颜建勋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闽1352017201820745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波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蒙 建 安B(2019)0243862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4月1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办公楼11楼。评标于2022年4月12日10:00至2022年4月12日17:0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办公楼11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18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刘晓溪 联系电话:13515377378 | ||||||||||
其他事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