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合同—济宁鱼台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盖章版).pdf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或甲方): 鱼台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或乙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鱼台县西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建设(BOT)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鱼台县西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建设(BOT)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鱼台县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鱼审服企投(2019)15号 。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5.工程内容: 鱼台县西城区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建设(BOT)项目用地总面积 22969 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6505.35 平方米,厂内新建粗格栅、细格栅、生化池、二沉池等 17 个建筑物的土建、设备、工艺管线安装工程,以及厂区道路、围墙、电缆沟和管道及厂外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的施工等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6.工程承包范围:鱼台县西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构建筑物土建、设备、电气设备、电缆、自控仪表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工程,以及厂区道路、围墙、电缆沟和工艺管道、雨污管道的安装施工等施工蓝图内所有9内容及配套管网工程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6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6 月 14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暂定价)为:人民币: 98526100 元,即人民币 玖仟捌佰伍拾贰万陆仟壹佰元整元(大写);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 元,即人民币 元(大写);;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 元,即人民币 元(大写);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 元,即人民币 元(大写); (4)暂列金额: 人民币 元,即人民币 元(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西鹏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 (2)合同附件;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通用合同条款;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2020 年 6 月15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鱼台县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9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3 份,承包人执 3 份,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 份,鱼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 份,招标代理公司 1 份。 以下为签字页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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