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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鱼台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TCG-2021-090

二、项目名称:鱼台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超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产学研基地C5楼603号

中标(成交)金额:114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鱼台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采购安装充电桩180个,其中7千瓦交流充电桩170个、60千瓦直流充电桩10个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25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仰梅、龙茂素、冯玉华

六、评审结果

山东超翔新能源有限公司91.00、84.00、90.50),山东鸿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00、81.00、86.00),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00、86.00、84.50)

七、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

1、山东鸿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技术部分不占优势,导致得分偏低)

2、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报价部分和技术部分不占优势,导致得分偏低)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执行市场调节价金额17000.0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否决投标情况:安徽华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大成建工有限公司均未提供审计报告、社会保险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山东云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济南云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自主运营平台证明、审计报告、社会保险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证件及业绩的提交: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需包含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扫描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1)生产商:营业执照副本;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授权许可原件;自主运营平台证明。

2)提供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供应商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的规定。安徽华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大成建工有限公司、山东云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云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评审。

2、评审专家费:2400元整(按照鲁财采〔2017〕28号文《山东省政府釆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结算),由采购人支付。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鱼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鱼台县政府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15588785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机电二路任兴信息产业园

联系方式:15653719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5653719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