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主体、中心各科室:
为深入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畅通目录外招标项目进场交易渠道,规范交易流程,切实提高交易服务质量和效率,即日起,将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指引(试行)》。符合本工作指引的相关项目,项目发起方或中介代理机构应按照指引要求提供相关进场资料、履行交易程序。
附件: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
2025年11月4日
附件: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1: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申请表.docx
附件2: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