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招拍挂、采煤塌陷地治理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第7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第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6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年度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20号),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经济与信息化、公安(网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房屋管理、审计、环保、银监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共同责任机制。
(5)《济宁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济政办发〔2019〕4号),第四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网挂使用权活动进行监督;对涉及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规定的,应及时将有关规定抄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对网挂系统进行调整。
3.监督内容及投诉渠道
(1)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进行监督,按时发布出让公告,编制出让文件上传至网挂系统。对网挂成交情况进行现场确认,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将出让结果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土地招拍挂)电话、邮箱投诉渠道: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济宁市鱼台县湖凌一路与与新三路交汇处,投诉受理电话:6251217,投诉邮箱:yttdly@163.com,联系人:黄勇。
(2)对采煤塌陷地治理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招标项目在线监管。(采煤塌陷地治理)电话、邮箱投诉渠道: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济宁市鱼台县湖凌一路与与新三路交汇处,投诉受理电话:6255718,投诉邮箱:ytfkzx6251213@126.com。投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等相关文件可通过CA认证的网络渠道提交。
(3)负责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1.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招标投标投诉登记表
2.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招标投标异议书
3.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书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 1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招标投标投诉登记表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投 诉 人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单位名称 | 邮政编码 | |||||
投诉方式 | ||||||
被投 诉人 | 单位名称 | |||||
姓 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投 诉 事 由 | ||||||
初步 调查 意见 | 是否受理 情况说明 | |||||
受理日期 |
年 月 日 承办人(签名): | |||||
处 理 意 见 | 承办人处理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 2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招标投标异议书
年 月 日
异议提出人 | 名称* |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
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基本实事*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可另附材料) | ||||
备 注 |
备注:
1、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投诉事项属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前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等规定。
2、标“*”项目为必填。
附件3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书
年 月 日
投诉人 | 名 称* |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
被投诉人 | 名 称*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投诉的基本实事*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有效线索和 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另附材料) | ||||
备注 |
注:1、投诉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等规定。
2、标“*”项目为必填,投诉无线索和必要证明材料时投诉不予受理。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土地招拍挂、采煤塌陷地治理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职责及投诉受理渠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