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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费提供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所用场地的通知

关于免费提供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所用场地的通知

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市驻鱼各单位:

依据《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济财采[2023]32号),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集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时,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如需使用开评标场地,鱼台县公资中心将两处开标室及相应的评标室(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11楼)面向各单位免费开放。

县公资中心开评标场地卫生整洁,空间宽敞,具有开标主席台、LED项目广告牌、充足休息座位等设施,并具有配备了录音录像功能的监控设备。各部门各单位如有使用需要,请根据附件1填写申请表, 签字盖章后送至县公资中心办公室(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10楼),届时县公资中心将按照各部门各单位采购项目的时间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开评标工作。


县公资中心办公地址:鱼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楼

联系电话:0537-6208066

附件1:《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所用场地申请表》

附件2:《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济财采[2023]32号)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

2024112


《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济财采[2023]32号).pdf

关于免费提供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所用场地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