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本体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邹城市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本体修缮工程已由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邹城市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本体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邹行审投字[2021]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邹城市。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投资约6403567.49元。其中,一标段:1771776.20元,二标段1389723.87元, 三标段2000494.07元,四标段:1241553.35元。
2.3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邹城市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本体修缮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5工程概况:邹城市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本体修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邹城市辖区内32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本体修缮。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四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一标段:千泉街道、大束镇8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修缮;
二标段:太平镇、北宿镇7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修缮;
三标段:石墙镇、郭里镇、唐村镇9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修缮;
四标段:峄山镇、看庄镇、香城镇、张庄镇、城前镇8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修缮。
备注:各投标企业均可就本项目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可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范围须含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文物责任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3.2 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14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网络操作咨询:0537-23761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方式
5.1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9时00分。
5.2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开标及评标
6.1 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6.2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6.3 本项目使用电子系统评标。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代理机构:邹城三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太平东路2669号 地 址:邹城市齐鲁时代SOHO 1313室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73500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周广超
电 话: 18653740099 电 话: 1505371590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csyzb@163.com
9.重要说明
9.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包括同时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9.2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公告下方附件。
9.3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9.5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