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邹城市香城镇滑将河人工湿地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备案完成,项目代码:2019-370883-77-01-008778,项目业主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邹城市。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估算约6637.01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最终评审价为准)。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100日历天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 90个日历天内完成。
2.4项目概况:邹城市香城镇滑将河人工湿地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湿地修复工程主要建设河道表流湿地、水生植物种植、生态塘、淤泥生态岛、潜流湿地等;堤岸生态改造工程包括滑将河两岸护坡,采用多种形式打造堤岸景观;新建沥青道路,双向机动车道;根据地形高程,建设拦砂堰,保证村庄区域段有效水面;底泥疏浚工程,微生物修复。
总投资估算约6637.01万元。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前期资金、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现场勘察、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建设范围:施工、安装、试测、技术培训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内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下列有效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需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工程施工资质:需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相关专业(备注: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
3.3 施工项目经理:需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 注册建造师(须在施工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 投标,但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由施工单位牵头,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7)企业有过失信行为的或近三年有过被列为被执行人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 4月7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 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网络操作咨询:0537-23761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7 日 9 时 00 分。
5.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开标及评标
6.1 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6.2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6.3 本项目使用电子系统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香城镇镇驻地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飞跃大道2016号创新工场大厦8楼
邮编: 273500 邮 编: 250000
联系人: 于科长 联 系 人: 张建雷
电话: 0537-5730881 电 话: 18764763950
9.重要说明
9.1 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包括同时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9.2各投标企业在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流程》。
9.3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