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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香城镇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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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香城镇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邹城市香城镇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奖补资金和镇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邹城市香城镇。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735万元。

2.3计划工期:20191031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邹城市香城镇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项目全部工程。

2.5工程概况:邹城市香城镇2019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项目,改造方案为“门帘+窗帘+吊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安装门帘、安装窗帘和保温吊顶等。本工程改造共计4900户,每户投资约1500元,总投资约735万元。招标控制价为每平方米门帘85.09元(全费用综合单价)、每平方米窗帘85.09元(全费用综合单价)、每平方米石膏板吊顶60.16元(全费用综合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报每项改造内容每平方工程造价及合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3.2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特别提示:由于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完成上述平台的注册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17日9时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1790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等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dbidding.org.cn)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邹城三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香城镇            地    址:邹城市小湖美食街49#楼6-7轴一层

邮    编:273500                  邮    编:273500                         

联 系 人:徐主任                  联 系 人:廉工                           

电    话:13953731855             电    话:1756410838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zcsyzb@163.com                  

8.重要说明

8.1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8.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及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意思表述。

8.5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的协调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人: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邹城三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