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凫山路南延、大沙河下游综合治理及金山大道北延城区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凫山路南延、大沙河下游综合治理及金山大道北延城区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邹城市凫山路南延、大沙河下游综合治理及金山大道北延城区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邹城市。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1650万元(不包括本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附着物清理等费用约10400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最终评审价为准。
2.4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420个日历天内完成,各施工路段工期具体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工程概况:邹城市凫山路南延、大沙河下游综合治理及金山大道北延城区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3个工程:1.凫山路南延工程,总投资5680万元。主要包括顺河路至岚济路,长130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2米,两侧各15米绿化带,配套雨污水管道、路灯等,建设跨河桥梁。2.大沙河下游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主要包括岗山路至西外环段,长约3公里,建设沿河道路、绿化、亮化等内容,打造景观河道。3.金山大道北延城区段工程,总投资16970万元。主要包括道路建设南起现代路,北至国宏大道以北,长度约2800米,现状道路宽度20米,按照规划红线建设全副道路,绿化工程建设范围南起崇义路、北至国宏大道。(关于各路段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事项: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含环评、洪评、水保等手续办理);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测量设计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以来具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①、近年指2014年1月1日以来;②、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2.0亿元及以上的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④、验证以施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或业主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
3.1.3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桥梁专业(或者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公司成立以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3.2.2投标人必须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及运营维护能力。
3.3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20日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只需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
4.4、网络操作咨询:0537-2376198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7月3日9时 00 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上发布。
招标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邹城市 地 址: 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338号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71000
联系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岳超 赵锰
电 话: 0537-5575277 电 话: 18853744777 1836982928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 子 邮 箱: xinzheng2019@126.com
8.重要说明
8.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包括同时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8.2各投标企业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流程》。
8.3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4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8.5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