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太平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北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太平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北区已由济宁市人民政府以《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邹城市太平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济政土字[201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邹城市太平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北区施工
2.2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039
2.3建设地点:邹城市太平采煤区。
2.4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47832502.63元。
2.5计划工期:2019年4月9日计划开工,2019年8月7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
2.7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邹城市太平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北区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湖岸岸坡的土方挖填,波浪桩护岸,草皮护坡;湖心岛岸坡的土方挖填,波浪桩护岸,草皮护坡及监测平台;土地复垦,广场铺装,废旧矿业设备展示,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矸石山清表覆盖种植土;地形整治,回填种植土,栽植苗木等;修建4米宽沥青道路,4.5米宽上山道路、4.5米宽环矸石山道路,2米宽透水砖道路,2米宽石材铺装道路,2米宽毛石铺装道路,4米宽轨道式道路,3米宽轨道式道路,2米枕木铺装道路、7米宽主道路及登山台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和土地整治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2日—2018年3月18日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zoucheng)
4.4网络操作咨询:0537-23761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日9时0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等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dbidding.org.cn)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zoucheng)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邮 编:273500 邮 编:250101
联 系 人:潘主任 联 系 人:宋博韬
电 话:13805478888 电 话:18866829568
电子邮箱:zc5346283@163.com 电子邮箱:samsunzc@163.com
8.重要说明
8.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包括同时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8.2各投标企业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流程》。
8.3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4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8.5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