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铁西教育园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招标文件答疑
各投标人:
邹城市铁西教育园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文件在线提问答疑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评分标准-备注中“2、类似工程是指: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学校建筑工程。”。学校建筑是特定业绩,类似工程要求特定业绩作为加分项,具有倾向性,为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 招标 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三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把类似工程业绩特定为学校建筑,局限性强,为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因此,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类似工程应修改为公共建筑工程。
答:邹城市铁西教育园区项目为邹城市着重建设的文化教育工程,该项目工期紧张、质量要求严格、社会关注度高,需要责任心强、业绩突出、人员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领先的监理企业及其项目团队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类似工程是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的。
招标文件不再调整。
招标人:邹城市圣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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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_招标文件答疑.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