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利民中央华府项目室外配套(景观、照明、雨污水、配电室、进线电缆等)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答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单位:
邹城利民中央华府项目室外配套(景观、照明、雨污水、配电室、进线电缆等)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263001)于2020年10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出答复:
问题:关于资信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评分标准问题:在“资信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评分标准要求:类似工程验证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加盖监管单位备案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针对这一要求我公司想提问由民营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没有经过招投标直接发包签订的合同,无中标通知书可以认可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本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潜在投标人的时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邹城市城投惠民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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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ip | 中央华府西区一标图纸.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