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邹城利民医养结合康复养老中心(南区)养老中心工程(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021001)于2018年11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该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三)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
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
当n(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5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修改为: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
当n(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澄清和修改通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和修改通知”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澄清和修改通知”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