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辽河白马河水系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邹城市辽河白马河水系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E3708830671000665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5-370883-04-01-264894 | ||||||
招标人名称 |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项目前期资料,工程部分及各专项部分勘查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 ||||||
建设地点 | 邹城市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月21日09:00 | 开标地点 |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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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平阳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山西晋福建设有限公司 | 邹城市润腾建筑有限公司、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 邹城市住宅建筑有限公司、中科华圣(北京)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黄淮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行业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 ||||||
设计费费率(%) | 2.90 | 2.81 | 2.85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5.09 | 5.01 | 5.13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120天 | 120天 | 120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平阳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山西晋福建设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吴俊宏 | 项目负责人 | 贰级注册建造师 | 晋2142019202051680 | |||||
宗亮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180001833200131 | ||||||
定标候选人名称:邹城市润腾建筑有限公司、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闫瑞卿 | 项目负责人 | 贰级注册建造师 | 陕261171800601 | |||||
张太俊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210400033200272 | ||||||
定标候选人名称:邹城市住宅建筑有限公司、中科华圣(北京)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黄淮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国胜 | 项目负责人 | 壹级注册建造师 | 京 1112014201530464 | |||||
苏海进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 230800133200373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评标于2025年1月21日09:00至2025年1月21日12:00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四评标室、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人异地评标)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4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付淑华,联系电话:1866376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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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