凫山街道三里营社区营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凫山街道三里营社区营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 |||||
项目编号 | E3708830671000593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110-370883-04-01-609836 | |||
招标人名称 | 邹城市顺天兴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设备 范围:本项目为凫山街道三里营社区营南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共 16部电梯,其中:9部客梯,7部无障碍电梯兼消防、兼担架。包括电梯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检验检测、调试直至济宁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电梯使用标志”、交付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所有内容。 投资估算总额:380万元。 | |||
建设地点 | 邹城市三里营社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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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恒益通电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壹善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益行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
投标总报价(元) | 3655000.00 | 3630000.00 | 3759000.00 | |||
质量要求 | 设备、 安装必须符合我国电梯技术标准和规范, 经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电梯使用标志” | 设备、 安装必须符合我国电梯技术标准和规范, 经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电梯使用标志” | 设备、 安装必须符合我国电梯技术标准和规范, 经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并颁发“电梯使用标志” | |||
工期 | 9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恒益通电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张向阳 | 项目负责人 | 特种设备操作证 | 37088319870110393X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壹善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陈志刚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建造师证书 | 苏1322019202001976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益行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孙燕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工程师证书 | 2012-B-0251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及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不见面开标室。评标于2023年10月19日09:00至2023年10月19日11:2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异地评标)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恒益通电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具有有效期内的控制柜、曳引机、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型式试验证书》或《试验报告》。 企业信誉:“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间:2021年8月25日)“高新企业证书”、“A级节能认证证书” 类似工程业绩: 苍源社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4月19日,合同金额:6041600,00 元。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壹善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具有有效期内的控制柜、曳引机、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型式试验证书》或《试验报告》。 企业信誉:“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间:2021年6月)“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A级节能认证证书”。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益行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具有有效期内的控制柜、曳引机、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型式试验证书》或《试验报告》。 企业信誉:“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间:2022年8月26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A级节能认证证书”。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石经理 联系电话:13954728153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