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全称,联合体成员一):邹城市住宅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全称,联合体成员二):邹城市圣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全称,联合体成员三):邹城市圣源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邹城市尼山区域国土绿化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引水上山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邹城市尼山区域国土绿化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引水上山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点:邹城市中心、大束、张庄、田黄、城前5个乡镇
项目内容:前期资料;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现场勘察、地形测绘、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
二、承包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本项目工期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进度,积极配合发包人顺利通过验收。
工期:总工期 100 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签约合同价格为: 15580560.00元(大写:壹仟伍佰伍拾捌万零伍佰陆拾元整)(以最终结算审核价格为结算依据)
签约合同价格根据计算公式计算:签约合同价格=施工部分设计限额*(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设计费投标报价
设计费: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施工部分下浮率为:5.6%(%);
施工费:1533056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叁拾叁万零伍佰陆拾元整)
七、项目经理姓名: 付向振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唐菲 。
八、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肆份,合同肆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拾肆 份,其中一份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