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仲刘冰
法定注册地址: 邹城市香城镇
承包人(全称): 常州市华景花木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国民
法定注册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夏溪花溪路5幢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香城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2021 年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香城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2021 年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点: 邹城市香城镇房桃园村
项目内容: 绿化提升,街道加宽,沿街立面改造,围墙压顶,铺设排水管,以及完善文化休闲广场及节点设施等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邹行审投字(2021)118号
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镇自筹资金
二、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为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15日。
总工期: 45 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38 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合同报价:设计部分及施工部分下浮率: 3.12% 。
七、签约合同价格:设计费为 77504.00 元;施工部分合同价约为 4747120.00 元;(甲供材:1120元)(注:甲供材:雨水井盖4套,单价280元,总计1120元)(以最终结算审核价格为结算依据)
签约合同价格根据计算公式计算:签约合同价格=设计费+经评审后的评审值*(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八. 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 周玉芳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丁媛媛 。
九. 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伍
份,其中一份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十.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