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 邹城市峄山建筑公司、 世纪东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峄山镇龙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牙山庄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峄山镇龙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牙山庄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地点: 峄山镇龙河流域片区
项目内容:清理河道垃圾、清理河道污泥 4 公里,沿河道及周边建设人工湿地,提高水体自 净能力,种植乔木灌木等植物打造生态隔离带,建设生态护岸30000平方米、建设综合护坡系统,沿河道修建生态步道 3 公里,步道两侧种植绿化,新建修复拦水坝及桥梁,打造景观节点、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
二、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本项目工期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进度,积极配合发包人顺利通过验收。
总工期: 75 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投标函;
(3) 专用合同条款;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
(7)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报价:设计费: 266500.00 ;施工部分下浮率: 3.08% 。
七、签约合同价格约为: 13379776.00元;(以最终结算审核价格为结算依据) 签约合同价格根据计算公式计算:签约合同价格=设计费投标报价+经评审后的评
审值*(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八. 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 李大勋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杜大海 。
九. 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六
份,其中一份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十.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 承包人:邹城市峄山建筑公司(牵头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