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全称): (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全称,联合体成员一): 邹城市市政工程公司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全称,联合体成员二):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邹城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太平路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邹城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太平路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地点:邹城市太平路、四基山路
项目内容:太平路(铁山路-西苇水库),铁山路至普阳山路长约3650米,普阳山路到西苇水库长约2700米。路南侧混流管作为污水管道,新建雨水管道,北侧混流作为雨水,新建一道400污水管道,新建人行道、改换井盖。四基山路(崇义路-太平东路),长约600米。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道路、交通、路灯、绿化同步提升改造。
二、承包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本项目工期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进度,积极配合发包人顺利通过验收。
总工期: 150 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135 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签约合同价格为: 39304284.48元,其中设计费990000元。 (以最终结算审核价格为结算依据)
签约合同价格根据计算公式计算:签约合同价格=施工部分设计限额*(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设计费投标报价
七、项目经理姓名: 陈强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肖鹏飞 。
八、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十二 份,其中一份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年 月 日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邹城市市政工程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年 月 日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