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二期) 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
购
及
安
装
合
同
采购人:邹城市城投惠民置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济南新安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邹城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甲方(采购人):邹城市城投惠民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济南新安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电梯
1.1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详见附件:设备清单及计算说明书。
1.2 乙方对提供的电梯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1.3工作界面
1.3.1本合同的工作范围,必须包括整个电梯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报关、商检、装卸及二次运输、安全保护、预留预埋、安装(安装电梯所需的一切工作,包括电梯井改造(如果需要改造))、测试、试运行、政府报验、维修保养等一应工作所需的有关人工和材料设备。在完工时应提交操作及维修手册﹑竣工图纸并提供对业主技术人员的培训。
1.3.2乙方必须与其它承包单位协调并在合同签订的两周内提交所有需要土建承包单位及其它承包单位进行或协调的工作,以便使所有所需沟槽、孔洞、供电﹑通风及其它专业,能在工程实施的同时妥善进行。
1.3.3其它工作范围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整个电梯系统装置,包括订购、制造、运输、申报海关和办妥出海关手续运送到工地、拆卸﹑安装﹑测试和试运转﹑安全保护直至正式移交给业主使用等。
(2)负责办理向当地的有关主管部门报建、报验收等工作。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3)提供井道、底坑、电梯机房内所有安装电梯所需的钢梁、钢板、承重垫板、支架、钢丝网等金属构件,如有涉及到结构安全的钢梁、支撑件等的安装,必须获得结构工程师的认可,方可实施。
(4)提供一切用于执行工作时所需的工具及仪器等。
(5)提供一位全职能干并对电梯工程施工有丰富经验的驻工地代表。该代表的详细履历表必须呈交甲方审批才能派驻工地,而当甲方发现该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或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必须无偿地更换并提供另外一位可接受的工地代表,所须一切费用或损失概由乙方负担。
(6)提供施工用脚手架及保护围栏。
(7)由其他承包商负责提供三相电源至电梯机房配电箱,但电梯机房内及电梯设备之间用于电梯的导管及电缆须由乙方提供及安装。
(8)除了上述所列之外,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合约上的工作能切实地、完满地执行。无论这些措施是否在招标图上出现过或在本规范描述过,若它们能从招标图或规范上合理地推断下来的话,乙方皆须执行。
合同价格与支付 货币单位:元
电梯编号 | 电梯名称 | 数量(台) | 型号、品牌 | 设备 单价 | 安装 单价 | 合计 单价 | 总计 |
1# | 无障碍客梯 | 1 | 康力KLW 1000kg-1.0m/s-5/5/5 | 120000 | 74000 | 194000 | 194000 |
2# | 无障碍客梯 | 2 | 康力KLW 1000kg-1.0m/s-5/5/5 | 120000 | 74000 | 194000 | 388000 |
3# | 无障碍客梯 | 2 | 康力KLW 1000kg-1.0m/s-4/4/4 | 116000 | 72000 | 188000 | 376000 |
4# | 无障碍客梯 | 2 | 康力KLW 1000kg-1.0m/s-4/4/4 | 116000 | 72000 | 188000 | 376000 |
5# | 无障碍客梯 | 3 | 康力KLW 1000kg-1.0m/s-4/4/4 | 116000 | 72000 | 188000 | 564000 |
6# | 无障碍客梯 | 1 | 康力KLW 1000kg-1.0m/s-4/4/4 | 116000 | 72000 | 188000 | 188000 |
7# | 无障碍客梯 | 1 | 康力KLW 1000kg-1.0m/s-3/3/3 | 113000 | 70000 | 183000 | 183000 |
8# | 无障碍客梯 | 2 | 康力KLW 1000kg-1.0m/s-5/5/ | 120000 | 74000 | 194000 | 388000 |
11# | 无障碍客梯 | 2 | 康力KLW 1000kg-1.0m/s-4/4/4 | 116000 | 72000 | 188000 | 376000 |
13# | 无障碍客梯 | 4 | 康力KLW 1000kg-1.0m/s-5/5/5 | 120000 | 74000 | 194000 | 776000 |
14# | 无障碍客梯 | 4 | 康力KLW 1000kg-1.0m/s-5/5/5 | 120000 | 74000 | 194000 | 776000 |
合 计: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4,585,000.00元 |
2.1 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4,585,000.00元。[含全部设备的供应、包装、运输、卸货、现场安装(安装电梯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电梯井改造所需的费用(如果需要改造))、调试、配合报验、产品考察、操作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竣工验收直至交付使用所有工程内容和费用及免费质保期内的一切费用]。
2.2如设计变更所造成的货物(设备)量的增加或减少:对增加或减少部分可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调整的价款纳入总价款。上述变更须由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2.3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指定地点付合同价款30%,安装调试完成后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农民工工资支付按“邹政字【2014】52号”文件执行。
2.4 乙方按期交货后向甲方结算货款时须提供下列单据:合格的销售发票、质量保证书及随产品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甲方盖章签收后的运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三、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电梯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电梯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电梯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电梯的质量保证期均自电梯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包装
4.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电梯。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电梯的包装方式。
五、电梯的交付
5.1交货内容:
(1)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详见后附表)。
(2)保证货物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合格证;
产品装箱单;
进口件原产地证明文件;
产品出厂试验报告;
产品使用说明书;
设备清单;
全部的图纸资料。
(3)其他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
5.2 电梯的所有权自电梯验收合格交付时转移。
5.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电梯。
5.4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电梯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5.5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的供货指令后6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5.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六、伴随服务
6.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电梯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6.1.1 电梯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
6.1.2 提供电梯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6.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电梯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6.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七、电梯的检验和验收
7.1验收标准: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所列有关国家标准以及其他技术参数和要求。
7.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在货物出厂前,乙方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
b.安装调试检验
⑴货物到达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⑵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规定。检验记录应提供给甲方。
c.最终验收
⑴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乙方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技术监督部门,并会同甲方按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及办理《电梯使用证》。
⑵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7.3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7.4验收期限: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五天内进行。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另行约定。
7.5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济宁市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电梯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8.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电梯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8.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售后服务
9.1免费质保期为 四 年
9.2在质保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因质量问题损坏的零部件和维修服务。检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小时。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负责联系货物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索赔
12.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更高的技术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电梯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2.2.2 根据电梯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电梯的价格。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电梯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电梯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3.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3.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3.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附则
16.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监管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16.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6.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16.4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16.5按本合同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同意、许可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应书面作出,可专人送交,也可通过邮寄送交或传真通知,邮寄送交的,发送地址为本合同内双方留存的地址;专人送交,收件人签收即为送达;邮寄送交,邮件寄出后48小时视为送达;传真通知,收件人签字确认并回传方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均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一方承担通知不能的不利后果。
十七.补充条款:
17.1 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问题自负,施工期间的个体关系由乙方自行解决。
17.2乙方必须在施工前主动与招标人及有交叉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协商配合施工事宜,做好与其他工程的协调施工及成品保护,不能影响总工期,否则,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返工怠工损失。
17.3投标人所作的承诺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等效力,双方必须履行。
17.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7.5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合同组成部分,如不一致,优先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邹城市城投惠民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济南新安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邹城市孟子湖新区彭更路666号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北邻汇展国际城北塔1-2126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531-88687710
传真: 传真:0531-88687710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051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邹城支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盛世花城支行
账号:206515746486 账号:3700 1616 2880 5250 0092
税号:913708835992879405 税号:91370100553733220U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招标项目为邹城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报价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应含: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商检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及保险费、培训费等产品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落地的一切费用、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和电梯安装[安装电梯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电梯井改造所需的费用(如果需要改造)等]、调试、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准许运行等所有费用,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电梯安装中需要的与土建方的配合费(配合费为电梯安装费的4%)应分摊在报价中。其中备品备件费包括免费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费。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产品,符合国际、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
二、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1 名称与数量
邹城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无障碍客梯共24部。(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楼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11# | 13# | 14# |
电梯名称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数量 | 1 | 2 | 2 | 2 | 3 | 1 | 1 | 2 | 2 | 4 | 4 |
层站门 | 5/5/5 | 5/5/5 | 4/4/4 | 4/4/4 | 4/4/4 | 4/4/4 | 3/3/3 | 5/5/5 | 4/4/4 | 5/5/5 | 5/5/5 |
载重量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速度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除本章节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采购的垂直电梯的设计、制造、测试、安装、验收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
《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
《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11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本项目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且均指最新标准。除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外适用本项目的其他规范、标准和规程由承包人依据上述原则自行收集。如果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或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际最新标准时,承包方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若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要求前后有差异时,以较高标准或对招标方有利的要求为准。
2.3主要技术参数与要求
序号 | 楼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11# | 13# | 14# |
1 | 电梯名称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无障碍客梯 |
2 | 数量 | 1 | 2 | 2 | 2 | 3 | 1 | 1 | 2 | 2 | 4 | 4 |
3 | 楼层数 | -1F-4F | -1F-4F | -1F-3F | -1F-3F | -1F-3F | -1F-3F | 1F-3F | -1F-4F | -1F-3F | -1F-4F | -1F-4F |
4 | 层站门 | 5/5/5 | 5/5/5 | 4/4/4 | 4/4/4 | 4/4/4 | 4/4/4 | 3/3/3 | 5/5/5 | 4/4/4 | 5/5/5 | 5/5/5 |
5 | 载重量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1000kg |
6 | 速度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1.0m/s |
7 | 井道尺寸 (宽×深) | 2200mm×2200mm | 2100mm×2200mm | 2200mm×2200mm | 2200mm×2200mm | 2200mm×2250mm | 2200mm×2200mm | 2200mm×2200mm | 2100mm×2200mm | 2200mm×2250mm | 2200mm×2300mm | 2100mm×2200mm |
8 | 提升高度 | 18.7m | 18.7m | 13.8m | 13.8m | 13.8m | 13.8m | 7.8m | 18.7m | 13.8m | 18.7m | 18.7m |
9 | 底坑深度 | 1600mm | 1600mm | 1600mm | 1600mm | 1600mm | 1600mm | 1600mm | 1600mm | 1600mm | 1600mm | 1600mm |
10 | 顶层高度 | 4200mm | 4200mm | 4200mm | 4200mm | 4200mm | 4200mm | 4200mm | 4200mm | 4200mm | 4200mm | 4200mm |
11 | 控制系统 | 数据网络化,全电脑智能控制,交流变压变频调速(VVVF) |
12 | 电源 |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交流380伏50 HZ;照明电源:220伏50 HZ |
13 | 控制方式 | 单控 |
14 | 轿厢天花型号及照明 | 高档标准配置 |
15 | 轿厢侧壁及前 、后壁、轿 门 | 发纹不锈钢 |
16 | 轿厢尺寸 | 由投标单位根据图纸设计 |
17 | 轿厢地面 | 乙烯树脂地板 |
18 | 开门方式: | 中分双扇门;安全触模板+光幕二合一 |
19 | 开门尺寸 (宽×高) | 1000kg:900mm×2100mm |
20 | 轿厢操纵箱 | 发纹不锈钢面板 |
21 | 轿厢位置指示器 | 数字楼层显示器 |
22 | 门套 | 层层为大门套,大门套均为不锈钢拉丝板面层 |
23 | 层(厅)门 | 层层为发纹不锈钢厅门 |
24 | 召唤指示器 | 发纹不锈钢面板 |
25 | 曳引驱动系统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
26 | 平层精确度 | ±5mm范围内 |
27 | 噪声 | 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5dB(A);开关门噪声≤65dB(A);机房噪声≤80dB(A)。 |
28 | 门机系统 | 微机控制变频变压调速(VVVF),无齿轮马达 |
29 | 曳引驱动系统 | 采用滚轮导靴运作,导轨采用实心导轨 |
30 | 无障碍电梯要求 | A. 电梯门开启净宽度≥0.90m B. 电梯轿厢正面和侧面设高0.85~0.90m的扶手 C. 电梯轿厢侧面设高0.90~1.10m带盲文选层按钮 D. 电梯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安装镜子 E. 轿厢设置到站钟 隔音:在电梯运行机组上加隔音罩,同时在隔音罩内加入消声器、散热器,做到既散热又降噪,保证电梯的正常工作和保养。 减震:在电梯底部增加减震器或减震垫,防治电梯运行时带动周围一起共振。 |
2、4功能要求
序号 | 功能名称 | 功能说明 |
1 | 无呼自返 基站功能 | 单台电梯时,可根据大楼实际需求设定运行基站,在预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召唤或指令登记,轿厢将自动返回基站,关门待机,基站一般设在交通流量大的楼层或一楼大厅。 |
2 | 关门时间 保护 | 当电梯由于机械卡阻等原因导致不能开门到位超过预定时间,电梯重复三次关门后,未侦测到门关闭信号,电梯会自动进入保护状态,当电梯监测到门已正常关闭时,电梯将恢复正常操作。 |
3 | 开、关门按钮 | 电梯轿厢操纵面板上设有控制开关门的微动按钮,以方便乘客根据需要灵活掌握开关门的时间。 |
4 | 紧急消防 操作 | 大楼发生火警时,系统在接收到火警信号后,将取消所有指令和召唤信号,驱动电梯直接返回消防层,开门疏散乘客。 |
5 | 轿内紧急 照明 | 当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自动为轿内的照明提供可再充电的应急电源 |
6 | 全集选控制 | 所有登记的轿厢和门厅呼梯指令,将按照电梯到达层站的顺序全部被响应。轿厢的运行方向将由第一次登记的轿厢和门厅呼梯指令来确定。 |
7 | 厅和轿厢 数字式位置 指示器 | 在轿内的操纵面板及每层楼的大厅召唤盒上以数字方式显示电梯所在层站,以方便乘客了解电梯当前运行位置。 |
8 | 厅和轿厢 呼梯/登记 | 登记门厅和轿厢内的呼梯指令,并存储,此时按钮灯点亮 |
9 | 厅及轿厢运行方向显示 | 门厅或轿厢内显示电梯运行方向的指示器,可以是静态或动态的 |
10 | 监控室与机房、轿厢对讲(含机房到监控室连线) | 提供监控室与机房、轿厢(轿顶、底坑)的对讲,其中监控室为母机,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方式。配备安装电梯监控设备。 |
11 | 独立服务 | 启动位于轿厢操纵箱内的专用开关,电梯将脱离群控,独立运行,并只响应电梯的轿内操作。 |
12 | 满载不停梯 | 当轿厢内载荷达到满载预设值时,即进入满载直驶状态,电梯将不再应答厅外召唤而直接响应轿内指令直达指定楼层。 |
13 | 超载不启动 (警示灯及蜂鸣器) | 当轿厢的载重量超出额定允许的载重时,超载蜂鸣器会鸣响以提示超载。此时显示超载,轿厢不关门,电梯不能起动。 |
14 | 运行次数 显示功能 | 为方便维护保养,在电梯控制柜内设置计数器用来统计电梯总共运行的次数 |
15 | 轿顶与控制柜 紧急电动运行 | 在轿顶、机房放置检修操作开关,检修按钮和急停装置,轿顶检修优先机房检修,在检修操作开始后,除了响应检修相关的操作,轿厢禁止响应其他操作而移动 |
16 | 轿内通风手动及照明自动控制功能 | 可通过在轿厢控制屏上的开关手动操作风扇,照明是系统根据电梯的运行状况自动控制的。 |
17 | 故障自动检测功能 | 自动检测电梯系统所发生的所有故障。 |
18 | 警铃 | 供在特殊情况下乘客通过按动轿厢内报警按钮,及时通知外界。 |
19 | 光幕门保护装置 | 门光幕保护系统在电梯门口形成了一个看不见的光幕保护安全网,一旦光线受到干扰,电梯门会立刻重新开启而不会碰到乘客 |
20 | 误登陆取消 | 乘客按下指令按钮被响应后,发现与实际要求不符,可在指令登记后连按2次错误指令的按钮,该登记的信号就被取消。 |
21 | 驻停 | 当不再需要使用电梯时,启动位于大厅的停梯开关,电梯将在响应完呼梯后自动返回到指定层并停梯 |
22 | 自动开关门 | 电梯停靠层站后自动开门,然后自动关门 |
23 | 撞底缓冲装置 | 在井道底部设置缓冲部件,保障乘客/货物的安全 |
24 | 门区外不能开门 | 当电梯不在开门区,开门机无法开门 |
25 | 预转矩输出 | 系统根据轿厢的载重预定输出转矩,使电梯实现平稳启动 |
26 | 电网电压波动检测功能 | 当电网电压波动太大,系统进入自保护状态 |
27 | 接触器反馈检测功能 | 当接触器故障,系统将记录故障并进入自保护状态 |
28 | 继电器检查保护 | 当继电器故障,系统将记录故障并进入自保护状态 |
29 | 速度反馈检测功能 | 当电梯运行速度异常,系统进入保护状态 |
30 | 故障低速自救功能 | 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且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启动的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最近平层区 |
31 | 反向指令自动消除 | 若选择楼层与运行方向相反,自动取消该指令 |
32 | 本层外召开门 | 电梯正在关门或已关门但未启动时,若本层外召,则重新关门 |
33 | 外召按钮嵌入自诊断 | 若某一外召按钮按下持续时间超过20秒,系统则认为该按钮嵌入(不能复位),对该层外召不予登记。 |
34 | 重复关门 | 执行关门指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门联锁回路没有接通时,重新开门后再关门 |
35 | 不停层设置 | 通过所设楼层时不停靠 |
36 | 待梯层设定 | 在无司机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即无内选也无外召时,轿厢自动运行到待命层 |
37 | 楼层显示字符的任意设定 | 通过控制柜内液晶显示器的按键操作任意设置各楼层的显示字 |
38 | 输入口干扰评价 | 系统可对输入信号进行评价并通过控制柜内液晶显示器显示出来,指示作业人员对井道线及随行电缆合理布线、妥善接地、从根本上消除因某些随行电缆及井道线与主控电脑板并行连接对主控电脑板输入产生干扰而造成的电梯层显串号、不平层等故障 |
39 | 井道自学习 | 检修状态下自下限位开关起向上运行至上限位开关止,测出各楼层的门区位置及井道开关位置的数据,并永久保存 |
40 | 逆向运行保护 | 当系统检测到电梯连续3秒钟运行的方向与指令方向不一致时,就会立即紧急停车,故障报警,并在CUP复位前,禁止电梯一切动作 |
41 | 防打滑保护 | 系统检测到钢丝绳打滑将停止轿厢一切运行。并直到CUP复位才能恢复正常运行 |
42 | 安全回路保护 | 安全回路断开,电梯将立刻停止运行 |
43 | 限位保护 | 系统检测到限位开关动作,将立刻停止电梯运行 |
44 | 上下极限保护装置 | 系统检测到限位开关动作,整个系统将立刻断电 |
45 | 门连锁保护 | 全部门连锁都闭合,电梯方能运行。如运行中门联锁断开或抖动,电梯将停止运行 |
46 | 运行接触器保护 | 系统可检测电机回路接触器动作是否可靠。如发现异常,将停止电梯运行 |
47 | 抱闸检测保护 | 通过抱闸臂检测开关对抱闸的打开与闭合实时监测。当抱闸未按要求打开时,系统将终止电梯启动 |
48 | 手动松闸救援 | 非平衡状态下,远程手动松闸,慢速溜车,进入口区后自动报警,手动开门救援 |
49 | 端站换速及楼层号校正 | 系统在运行中检测到端站开关后,电梯将强迫换速并自动校正楼层显示 |
50 | 手动选层 | 通过控制柜内液晶显示器的按键操作,进行内选登记 |
51 | 停电自动平层 | 停电之后自动降到首层开门 |
2.5基本要求
电梯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基本要求。
2.6性能要求
电梯性能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优等品规定。
2.7拖动系统要求
曳引机应满足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
2.8外观形式质量要求
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
2.9 安全设施要求
(1)电梯的安全设施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及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
(2)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
2.10电梯安全要求
电梯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
2.11电梯可靠性要求
可靠性必须达到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要求。
2.12电梯其他要求
(1) 除以上要求外,电梯其他要求按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关键部件或系统的型号、基本构造、技术特点、性能指标及有关彩色图片资料:a. 曳引机、b.控制系统(包括逻辑控制系统和驱动控制系统)、c.门机系统。
(3)“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样本,包括有详细外观尺寸及相应性能指标等内容。”
3. 技术服务要求
3.1安装和调试
投标人中标后,由中标人负责在招标人建设工地现场进行设备的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安装为全包工程。
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作业措施计划。
3.2技术培训
中标人应结合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甲方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卖方定期举办的培训班),以保证售后货物的良好运行状态。
3.3维保服务
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2年或以上。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卖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和维修服务。检修人员应30分钟响应,检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卖方应负责联系货物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每月提供不少于二次的定期保养。其费用由卖方负责。
(1)每月提供二次定期保养;
(2)24小时应急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例常工作以外的附加费用;
(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2小时内到现场;
(4)如有损坏,则提供并更换零部件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笨重部件(如电机)不能超过48小时;
3.4验收规则
3.4.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投标人在报价时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所列有关国家标准以及其他技术参数和要求。
3.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承包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承包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
b.安装调试检验
⑴货物到达后,由承包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
⑵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承包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规定。检验记录应提供给发包人。
c.最终验收
⑴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承包人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技术监督部门,并会同发包人按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及办理《电梯使用证》。
⑵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说明:“承包人”系指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4.技术资料要求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货物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货物清单;
出厂合格证;
进口件原产地证明文件;
操作的标识和中文标注;
使用中文说明书;
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
5.专用工具
投标人应提供一套维修所需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6.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质保期内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其价格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7.其他要求
7.1本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所牵涉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7.2供应货物或主要部件如果是进口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其名称、国别、品牌、生产厂家等,投标人在供货时应提供相关的海关、商检证明。
7.3中标人应自行负责施工中一切安全问题。
7.4电梯的曳引机、门机、控制柜必须是原厂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