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全称,联合体成员一): 邹城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全称,联合体成员二): 中京方正(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邹城市太平镇济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前皇甫村、西横河村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邹城市太平镇济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前皇甫村、西横河村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项目地点:邹城市太平镇前皇甫村、西横河村
项目内容:包括村庄旧房改造及宅旁绿化、道路公共绿地绿化、道路硬化提升、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水塘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
二、承包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本项目工期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进度,积极配合发包人顺利通过验收。
总工期: 75 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60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签约合同价格为: 总招标控制价230万元(其中施工部分报价下浮率3.13%,设计费49800元) (以最终结算审核价格为结算依据)
签约合同价格根据计算公式计算:签约合同价格=设计费投标报价+施工部分的评审价*(1-承包人自报下浮率)
七、项目经理姓名: 韩振兴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肖光荣 。
八、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2021 年 月 日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0537-5296860
2021 年 月 日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