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全称,联合体成员一):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全称,联合体成员二):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岚济路道路铺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岚济路道路铺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地点:邹城市 项目内容:岚济路道路铺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西起马踏飞燕,东至高速口,全长约3566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50米,机动车道宽度30米,铺油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为城市主干道。主要内容包括 :环境影响评价、水保咨询服务、路面铣刨、铺设改性沥青等。 二、承包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本项目工期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进度,积极配合发包人顺利通过验收。 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75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签约合同价格为:本合同为费率报价:下浮率:3.03%;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伍拾陆万柒仟柒佰壹拾肆元整(小写):10567714.00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拾玖万捌仟贰佰壹拾肆元整;(小写):10298214.00元。 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269500.00元 本工程为下浮费率招标,合同金额为暂估金额,最终根据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和方法进行结算。 七、项目经理姓名: 王召锋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肖鹏飞 。 八、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叁份,合同各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壹拾陆份,其中壹份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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