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邹城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一标段; 2. 工程地点:胜利路北,大胡中街东,朱山中路南 ; 3.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0385.17m²,总建筑面积83285.76m²。地上建筑面积57989.59m²,地下面积25296.17m²。建设内容包括行政楼、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楼、食堂、室外运动场及附属配套工程设施等,同时建设道路硬化、供排水、电力等附属配套设施(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0953 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房伟荣, 身份证号码:370830196802041238, 注册号 :37014112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 投标下浮率: 4.76 % 注:投标下浮率=(1-投标人最终报价/招标控制价)*100%; 最终结算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元/㎡+室外工程建筑面积*5元/㎡)*(1- 投标下浮率)。 包括: 1. 监理酬金: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1)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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