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全称,联合体成员一): 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全称,联合体成员二): 北京中咨路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1年钢山街道、千泉街道、中心店镇农村损毁道路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二标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2021年钢山街道、千泉街道、中心店镇农村损毁道路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标段。 2. 工程地点: 邹城市千泉街道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2104-370883-04-01-703460 。 4. 资金来源:千泉街道建设资金来自50%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筹资金+50%邹城市人民政府千泉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主要包括新建道路0.434公里,沥青罩面道路11.056公里,维修总长度为11.49公里,新建道路路面做法为20cm12%石灰土+20cmC30混凝土+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沥青罩面道路做法为4cm/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二、承包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本项目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进度,积极配合招标人顺利通过验收。 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50 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 按照《公路工 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 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过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投标报价: 中标下浮率: 3.02% 。 七、签约合同价格约为: 3190642.00元 (以最终结算审核价格为结算依据) 合同价格=施工部分价格+设计费 施工部分价格=经评审后的评审值*(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设计费=经评审后施工造价的评审值*(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1.5% 八. 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姓名 张静 ;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孙连军 。 九. 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 四 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副本 十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年 月 日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年 月 日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北京中咨路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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