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全称,联合体成员一)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全称,联合体成员二) 济宁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2021 年县道息看线邹王线养护中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 邹城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价格清单; (7)承包人建议;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形式: ①合同价格=工程施工费+设计费 工程施工费=经甲方(或财政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经审核后的(业主变更+隐蔽追加)*(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设计费=经甲方(或财政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1.5%*(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注:施工图预算价需由中标单位根据其设计的施工图纸以清单计价的方式进行编制并经甲方(或财政部门)审核通过。 ②结算价格=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含合同内部分、业主变更部分、隐蔽追加部分)*(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设计费。 4. 承包人项目经理:王婷 ;设计负责人: 陈国利 ;施工负责人: 王召锋 。 5. 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______,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50个日历天内完成。 9. 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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