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编号: 发包人(全称):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小广 法定注册地址: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70号(灯塔路办事处北楼539室) 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邹城市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邹城市香城镇 工程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5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8月17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 单价 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伍佰零叁万柒仟壹佰柒拾伍元捌角柒分 (人民币) (小写)¥: 5037175.87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67666.83 元 暂列金额: 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 名: 王琳琳 ; 职 称: ; 身份证号: 420421198602105528 ; 证书编号: 豫241131339158 ;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1年5月14日 2021年5月14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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