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发包人: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 邹城市市政工程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邹城市2021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项目名称),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邹城市2021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项目地点: 邹城市 项目内容: 对11个老旧小区道路、供排水、绿化、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实施改造。分别为凫山街道欧陆商城、望岳苑小区、怡美苑小区、朝阳小区、白鹤纸业家属院、东升小区、安康小区、怡新苑小区、怡中苑小区、依圣苑小区、民安小区等11处老旧住宅小区。 二、承包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本项目工期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进度,积极配合发包人顺利通过验收。 总工期: 170 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150 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本合同为费率报价:下浮率: 3.48% ; 七、施工部分签约合同价格约为: 123545600.00 元;设计部分签约合同价格约为: 1482547.20 元; 最终签约合同价格根据计算公式计算:签约合同价格=经财政部门评审后的评审值*1.2%*(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经财政部门评审后的评审值*(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八. 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 白首超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培蕾 。 九. 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十二份,其中一份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十.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邹城市市政工程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0537-5287577 电 话:0537-5212376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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