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 编号:E3708830671000284001001 发包人(全称):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素文 法定注册地址: 邹城市孟子湖新区 承包人 (全称): 邹城市圣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庸 法定注册地址: 邹城市公园路16号 发包人为建设邹城利民医养结合康复养老中心(北区)邹城市人民医院孟子湖院区室外景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邹城利民医养结合康复养老中心(北区)邹城市人民医院孟子湖院区室外 景观工程(项目名称)/标段 工程地点:邹城利民医养结合康复养老中心(北区)邹城市人民医院孟子湖院区 工程内容:室外景观铺装、道路、绿化、浇灌、照明等项目。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邹发改投资【2015】93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室外景观铺装、道路、绿化、浇灌、照明等项目。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2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配合总包达到工程总体的评奖标准)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 单价 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贰仟贰佰壹拾贰万贰仟陆佰伍拾肆元肆角叁分(人民币) (小写)¥:22122654.43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王涛; 职称:/; 身份证号:370102198108152953;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2017034370342017370145000229;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01338934。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2020)1500550。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七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 邹城市圣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1 年 2 月 20 日 2021 年 2 月 20 日 签约地点: 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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