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 | 孟子研究院一体化建设项目整体换热机组及水处理器设备采购 |
发包方名称: |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承包方名称: | 山东轩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价款: | 人民币:2880000.000000 元 |
签约时间: | 2020/11/7 9:00:00 |
合同期限: | 1 年 |
备注: |
第三节 合同协议书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孟子研究院一体化建设项目整体换热机组及水处理器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山东轩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肆万捌仟陆佰柒拾贰元伍角柒分(¥2548672.57)。 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捌万元(¥2880000.00)。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壹拾贰份,买方执陆份,卖方执贰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留存壹份,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中心存档壹份,邹城市圣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留存壹份,邹城建冶圣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留存壹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山东轩浩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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