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山东正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临港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临港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邹行审字【2020】045号文件 项目地点:邹城市太平镇果庄村南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约11000万。(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最终评审价为准)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临港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是县道兴郭线(临渮路-滕州界)道路工程,连接邹城市及滕州市三级公路,沿线经太平镇、郭里镇。该项目起点位于临渮路,向南经谢庄村西、果庄村西,途经白马河、下屯村西、高里村东、邹两路,终点至滕州界,路线全长16.07km。全线新建幸福河桥一座11X65米,结构形式为装配式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高李庄村幸福河桥一座11X20米,结构形式为装配式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 承包范围:项目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公路工程设计工作,含现场勘察、工程替代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以及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本项目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进度,积极配合招标人顺利通过验收。 总工期:总工期 375 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36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其中白马河段至邹两路段施工,需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工)。(自具备开工条件书面下达开工令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四、质量标准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质量评定:符合国家设计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投标报价:勘察设计费下浮率:4.00% 。 施工费下浮率:4.05% 。 签约合同价格: 施工费:财政部门最终评审值下浮4.05% (以最终结算审核价格为结算依据) 勘察费=(5.4×0.8 + 4.451)×10.6×65%×(1-设计费下浮率) 设计费=总投资额×3%×65%×(1-设计费下浮率) 签约合同价格根据计算公式计算:签约合同价格=设计费*(1-设计费自报下浮率)+经财政部 门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经审核后的(业主变更+隐蔽追加)*(1-投标人自报下浮率)。 八、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姓名:陈广智 ;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禹毅。 九、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16份,发包方执12份承包方执4份。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山东正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电话:0537-5306146 | 电话:0531-61388286 | 2020 年 9 月 22 日 | 2020 年 9 月 22 日 | |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 | |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电话:0731-82565517 | | 2020 年 9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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