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 | 邹城市太平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路网提档升级及路面状况改善工程施工三标段 |
发包方名称: | 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
承包方名称: | 江苏建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价款: | 人民币:1732482.000000 元 |
签约时间: | 2020/8/7 9:00:00 |
合同期限: | 3 年 |
备注: |
合同协议书
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邹城市太平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路网提档升级及路面状况改善工程施工,已接受江苏建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三标段(路网提档升级工程)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l)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叁万贰仟肆佰捌拾贰元整(¥1732482.00)。 4.承包人项目经理: 王学云 。承包人项目总工: 李平 。 5.工程质量符合: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60 日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