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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交通项目监理二标段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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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交通项目监理二标段监理合同
发包方名称: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名称: 青岛盛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3.47%
签约时间: 2020/7/29 15:00:00
合同期限: 3
备注:

合同协议书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委托人”)为实施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交通项目监理标段张庄镇西柳至枣沟农村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接受 青岛盛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委托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二标段:张庄镇西柳至枣沟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北接岚济路(省道S319),向南途径西柳峪村、西卞庄村、东王营村南、枣沟村西、沿连青山北麓(枣沟水库南岸)到白山峪村,道路总长约7.5公里。其中道路提升路段3公里,原有路段为6米,道路拓宽并提升至8米,进行沥青铺设、边沟砌筑。新建路段4.5公里,宽8米,进行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等工程的监理服务。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

  4.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

  7. 委托人要求;

  8. 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9. 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10.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1. 监理费结算金额:财政最终评审控制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3.47%)

    监理服务费以财政部门最终评审价为最终结算依据。

    签约暂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贰拾柒万零壹佰玖拾叁 元(¥270293.00 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 ¥243263.70  元;缺陷责任期阶段 ¥27019.30 

4.总监理工程师: 宿付强

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 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

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60%,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0%, 剩余 10%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8、监理服务期: 36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 12 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4 个月)。

9、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正本    双方    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