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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交通项目监理四标段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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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交通项目监理四标段监理合同
发包方名称: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名称: 济南金诺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 4.00%
签约时间: 2020/7/29 10:30:00
合同期限: 4
备注:
合同协议书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邹城
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交通项目监理 四标段大束镇灰城子至南桑农村
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济南金诺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交通项目监理四
标段:大束镇灰城子至南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本工程南起灰城子村,经蓝城云梦桃
源小镇,向北穿过县道尚双线,继续向北经土旺村东、东西寨村西、至南桑村,连接
曲阜市尼山圣境旅游干道。道路总长约 10 公里,宽 8 米,进行路基、路面、排水、
防护等工程的监理服务。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委托人要求;
(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9)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10)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监理费结算金额:财政最终评审控制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 4.00%)
监理服务费以财政部门最终评审价为最终结算依据
4.总监理工程师:冯涛 。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
量评定:合格。 ;
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
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
的 60%,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0%,剩余 10%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
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8.监理服务期:48 个月,其中施工期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9.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
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正本
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