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邹城市老一中文创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2. 工程地点:邹城市太平西路1749号 3.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67亩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460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孔祥田身份证号码:370881198501011579 注册号:37013439 五、签约酬金 本工程监理费下浮率为3.2%,合同金额约为:¥1,850,000;(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合同金额=财政部门监理费评审控制价×(1-下浮率),若其值大于等于185万元,合同金额按185万元执行;若其值小于185万元,则以最终财政评审监理费金额*(1-下浮率)作为合同价。)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2020年6月22日始,至2024年1月21日止。(开始时间以实际开工令日期为准顺延)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设计、施工阶段服务期限自2020年 6 月22 日始,至2022年1月21日止。 (2)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2年1月22日始,至2024年1月21日止。 (3)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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