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 | 邹城市凫山路南延、大沙河下游综合治理及金山大道北延城区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发包方名称: |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承包方名称: |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价款: | 9% |
签约时间: | 2019/8/5 10:30:00 |
合同期限: | 3 年 |
备注: | 本项目无预付款。 勘察设计费:全部施工图纸交付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设计费。 建安工程费: 按工程阶段进度划线,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审计完成后根据本项目资金情况付至审定价款的97%(其中绿化工程养护期满3年后报送审计),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3%的质量保证金。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造价为准。 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本项目工程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如发现承包人挪用工程款现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