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A | 采购内容:本工程为邹城市郭里镇独山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1 项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等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需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施工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
977688.87 元 |
3、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磋商。 4、截止到本项目磋商之日,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
发布时间:2021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