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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孟子湖新区道路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更正公告

邹城市孟子湖新区道路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                     址:邹城市匡衡路235号

联系人:韩芳                                   联系方式:1505478654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昶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邹城市崇义路中段

  联系人:邱彬                                   联系方式:0537-5265966/19862785233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孟子湖新区道路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88320200200020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1231

四、变更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的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括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合同金额应是完成本合同作业范围内所有工作并达到作业质量标准的所有费用(包含保洁员、驾驶员、管理人员等所有人员工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服装、劳保、工具等,包含公厕、垃圾中转站水电费、维修维护等费用,公厕抽污清掏、垃圾站渗滤液处理等日常运行费用,包含洗扫车(不包含洒水车)燃油、车险、扫刷、维修维护等费用以及成交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全部费用。其中,磋商代理服务费应分摊在报价中。

   现变更为:

报价应包括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合同金额应是完成本合同作业范围内所有工作并达到作业质量标准的所有费用(包含保洁员、驾驶员、管理人员等所有人员工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服装、劳保、工具等,包含公厕、垃圾中转站水电费、维修维护等费用,公厕抽污清掏、垃圾站渗滤液处理等日常运行费用,包含所有车辆燃油、车险、扫刷、维修维护等费用以及成交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全部费用。其中,磋商代理服务费应分摊在报价中。

2、原磋商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变更为:

时间:20211月140900分(北京时间)。

注:1.以前发布的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内容与本次邹城市孟子湖新区道路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凡磋商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邹城市孟子湖新区道路公厕垃圾中转站保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更正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人: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

山东省昶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