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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田黄镇拆迁复垦及小微产业园农业项目土地整理工程产生的可利用废弃物(砂砾土)网上拍卖项目出让公告

邹城市田黄拆迁复垦及小微产业园农业项目土地整理工程产生的可利用废弃物砂砾土)网上拍卖项目出让公告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经过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让人现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选定买受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1、出让人:山东至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标的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的

3标的物详细情况及风险提示:

1号标的:邹城市田黄拆迁复垦及小微产业园农业项目土地整理工程产生的可利用废弃物砂砾土)约111779.6吨(其中大张庄拆迁复垦东、西片区数量约72644.85吨小微产业园北片、东片、西片、路东片区数量约39114.75吨),起拍价:23/吨。

标的介绍及风险提示:详见《可利用废弃物砂砾土)买卖合同》有关条款及约定。

4、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地点:位于田黄拆迁复垦及小微产业园农业项目内,公告之日起拍卖前日止竞买人自行现场勘验、勘测。

联系地址:邹城市名鉴金地小区东南门院内

联系电话:0537-5237199    13020679888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建材销售营业范围的企业均可参加。

2、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竞买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拍卖活动。(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其信用记录)。

3、竞买人须服从现场管理。

4、本项目无优先购买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买工作流程

(一)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20207 9—2020716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操作>修改报名

注意事项: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拍卖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竞价拍卖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通过本出让公告下方的下载提示按钮下载网上竞价出让须知。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人民币。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07161800时前。

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开户行和账号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竞买保证金>操作>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网络操作技术咨询电话: 400101216663      

(四)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及自由竞价起始时间

1号标的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贰拾元整每吨(¥23/吨),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元整每吨(¥1/吨,或增加幅度的倍数),自由竞价时间:20207171000— 20207171010分。

(五)网上竞价流程

1)网上竞价系统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参加竞价>进入竞价。

2)自由竞价阶段:自由竞价开始后,合格的竞买人即可进行网上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3)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分钟,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在3分钟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拍卖成交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六)报价规则

1、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拍卖起始价。

2、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可以是增价幅度的倍数。

3、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限以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重要说明

1、各竞买人在竞价报名前须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产权交易注册流程》。

2、竞买人通过网上竞价系统所报的每轮报价以及最终的成交价为拍卖标的每吨的报价。

3因竞买人资格条件不符合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相关条件且参与拍卖活动的,其竞买结果不予认可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买受人必须在25日内将成交资产移除,搬运离开现场,达到场地平整干净。所需车辆运输、装卸等费用、施工安全及周边关系协调等相关事宜由买方负责。逾期未搬运清理完毕的,逾期每天按照成交总金额(111779.6*成交单价=成交总金额)的1%支付出让人违约金,从货款中另行扣除,买方委派的施工企业和人员应符合国家对相应资质单位和专业人员要求,清运成交资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金和费用由买方全部承担。

5、特殊说明,因买受人环保设备及措施不到位造成停工,不属于允许延续工期范围。买受人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出卖人将按每拖延正常工期一日处合同价1%罚款。延迟正常工期5日以上,出卖人有权将未履约部分标的物另行拍卖,造成的损失由违约买受人承担。过磅地点由至澄公司指定附近过磅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出让人联系方式

出让人:山东至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邹城市创业园内5号楼

联系电话:15263778775        

联系人:宋丹青

六、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中介机构:济宁天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邹城市名鉴金地小区东南门院内 

联系电话:0537-523719913020679888   联系人:朱经理

                                

附件:《拍卖项目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可利用废弃物砂砾土)买卖合同》 

                        202079


出让须知.docx

买卖合同(样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