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内容
一、采购人: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邹城市城前镇驻地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A |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邹城市城前镇大沂河支流治理工程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1 项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截止到磋商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 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任何一个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详见供应商须知“三、合格的供应商” |
932896.08元 |
1.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实行全程网上电子采购,供应商须网上注册、网上下载文件、网上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发 布 人: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山东亿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