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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鲍店路、货场路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邹城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鲍店路、货场路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鲍店路、货场路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三、项目编号:ZCZH-2022-S0010

四、采购内容:

工程概况:A包:主要对邹城市鲍店路雨污合流管道进行分流制改造,提升城区排水、排洪设施,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增强雨水排放能力,对开挖后路面、人行道、路沿石等进行恢复施工。

B包:主要对邹城市货场路雨污合流管道进行分流制改造,提升城区排水、排洪设施,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增强雨水排放能力,对开挖后路面、人行道、路沿石等进行恢复施工。

投资估算额:A包:总投资约1500万元;B包:总投资约900万元。

(工程施工费以财政部门最终评审后的价格为准,监理控制价按评审后工程施工费的1%计取)。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邹城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鲍店路、货场路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各供应商均可就以上两个包进行投标,每包分别报价(即每包一个响应文件,否则不予接受)。但最多只允许成交一个标包。如果一个供应商在本项目2个标包都排名第一,则确定该供应商为标包顺序在前的标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剩余标包排名第二的作为本包第一成交候选人,依次递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2.2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且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6日09时00 分止

2、地点:登陆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公告下方免费下载。

3、方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网络操作咨询:0537-6050123,400-101-2166。 

、公告期限: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5日

、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2月16日09时00 分止

2.地点:响应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内将电子响应文件按规定上传到综合交易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磋商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2年2月16日09时00 分

2.方式:网上进行,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磋商会。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十、联系方式:

购 人: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 邹城市孟子湖新区

系 人: 李凡清

   话: 0537-3267975

 

采购代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占 

联系电话:15554755610 0537-5237577

 

监督部门: 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37-5116466

    十一、本项目的特殊说明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实行全程网上电子采购,供应商需网上注册、网上下载文件、网上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发布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