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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因利河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重新竞争性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邹城市因利河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重新竞争性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邹城市恒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因利河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重新竞争性磋商项目

三、项目编号:ZCZH-2021-S0090

四、采购内容

1、工程概况:邹城市因利河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因利河治理总长度3.7km,主要包括生态修复、绿化、堤岸提升等。实施生态护坡、堤岸提升。全面进行生态修复,增加两岸绿量;整体水环境改造,包括水循环处理、清淤、河床改造、防渗、截污纳管等;利用现有管道实施中水补水工程,包括中水回用系统、河道水净化处理系统等(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邹城市因利河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的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2.2、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且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2.4、监理人员要求:

        要求

监理岗位

最低数量

资  格  条  件

总监理工程师

1

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注册。

总监代表

1

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注册),或持有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及以上水平证书或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从业单位应为响应供应商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注册),或持有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及以上水平证书或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从业单位应为响应供应商单位)。

监理员

2

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注册),或持有监理员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业单位应为响应供应商单位),或持有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初级及以上水平证书或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从业单位应为响应供应商单位)。

六、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6161700-2021年6月29日900

2、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

3、方式:从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网络操作咨询:0537-6050123,400-101-2166。

七、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9日9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响应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内将电子响应文件按规定上传到综合交易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八、磋商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1年6月29日9时00分

2、方式:网上进行,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磋商会。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九、联系方式:

人:邹城市恒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邹城市平阳东路2777号钜鑫大厦

  人:孔令强

   话:0537-5665187

 

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山市双塔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

人:蒋伟

联系电话:15053767290

电子邮箱:zjzzsdfgs@163.com

 

监督部门: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37-5116466

十、重要说明

1、服务期间与周边关系的协调由成交单位自行处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邹城市恒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