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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2019年环卫作业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更正公告

邹城市2019年环卫作业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

 

更正公告

 

一、 人: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址: 邹城市金山大道666

 

联系人: 金曼                  

 

联系电话:14768780330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经二路131号

 

人:程广洪 、秦洋                            

 

联系方式:17853796310、0537-5298855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2019年环卫作业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2019ZX014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96

 

四、变更内容: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采购内容:

压缩车2辆;勾臂车25吨1辆,18吨1辆

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 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3 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0万

B

采购内容:

吸粪车12方1辆,4方1辆;拖拉机1辆;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72万元

  

现变更为: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采购内容:

压缩车2辆;勾臂车25吨1辆,18吨1辆

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 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4、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详见供应商须知“三、合格的供应商”

190万

B

采购内容:

吸粪车12方1辆,4方1辆;拖拉机1辆;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72万元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人:程广洪 、秦洋              

 

 联系方式:178537963100537-5298855

 

 

 

  人: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