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2019年新外环及孟子大道湿式作业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一、招标人: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
联系人:金曼 联系方式:1476878033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IEC国际企业中心
联系人:孙呈呈 联系方式:13053753835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2019年新外环及孟子大道湿式作业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HJY2019-H00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9日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37页:
备注:为了保证本项目各设备性能,本招标文件如出现个别设备品牌,只是为了更详尽叙述采购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并不具备唯一指定的意思。本项目所提到的品牌为参照(或相当于)标准,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品牌,但不应低于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的质量标准。本项目如提到专利产品,仍不具有唯一指定的意思。
变更为:备注:1、为了保证本项目各设备性能,本招标文件如出现个别设备品牌,只是为了更详尽叙述采购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并不具备唯一指定的意思。本项目所提到的品牌为参照(或相当于)标准,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品牌,但不应低于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的质量标准。本项目如提到专利产品,仍不具有唯一指定的意思。
2、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洗扫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原招标文件第3页: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 12月 25日08时30分-2019年12 月 25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 月 25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变更为: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6日08时30分-2019年12月26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6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邹城市2019年新外环及孟子大道湿式作业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邹城市2019年新外环及孟子大道湿式作业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更正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发 布 人: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