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城前镇2025年度“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工程-路网提升、村道生命安防工程公开招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邹城市城前镇2025年度“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工程-路网提升、村道生命安防工程公开招标项目 |
|||||||
项目编号 |
E3708830671000683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505-370883-04-01-341936 |
|||||
招标人名称 |
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工程为邹城市城前镇2025年度“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工程-路网提升、村道生命安防工程。 主要内容包括: 路网提升工程:道路总长度11.71公里,内容包含:新建及加宽铺筑15cm-18cmC30砼;路面加铺5cm中粒式沥青砼;新建过路圆管涵、盖板涵、道路标线等。村道生命安防工程:道路总长度7.67公里,内容包含:新设标志牌、道口桩、道路热熔标线、波形护栏、减速带等。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
|||||
建设地点 |
邹城市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赫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5年9月11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邹城分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一鸣公路有限公司 |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7770249.00 |
7751019.00 |
7763444.00 |
|||||
质量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交工验收标段内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
|||||
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陈海燕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宁2642018201902734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一鸣公路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侯佩宝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15202251153 |
||||
中标候选人名称: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赵炳帅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18202249592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9月1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评标于2025年9月11日09:00至2025年9月11日11:0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曲阜分中心(1人异地评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1人异地评标)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中标候选人名称: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项目总工:苏梅玲(工程师) 安全生产负责人:吕静(宁交安C(21)G00283)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一鸣公路有限公司 |
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项目总工:高海鹏(高级工程师) 安全生产负责人:魏效辉(鲁交安C(23)G03294) |
|||||||
中标候选人名称: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项目总工:崔平平(工程师) 安全生产负责人:路辉(鲁交安C(24)G02019)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6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孟德虎 联系电话:13655478860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