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城前镇四河河道采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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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邹城市城前镇四河河道采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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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708830671000687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505-370883-04-01-484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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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项目前期资料、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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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邹城市城前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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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09:00 |
开标地点 |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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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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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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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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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邹城市市政工程公司、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邹城市住宅建筑有限公司、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山东平阳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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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水利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水利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水利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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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下浮率) |
3.19% |
3.40% |
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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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总工期720个日历天(含设计50日历天)。 |
总工期720个日历天(含设计50日历天)。 |
总工期720个日历天(含设计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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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
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
施工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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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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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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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邹城市市政工程公司、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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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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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范宇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242025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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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恩辉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18050003320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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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邹城市住宅建筑有限公司、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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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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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永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1920200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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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友春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23000183310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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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平阳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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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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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晨阳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23202403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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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牛超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23000183320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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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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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及招标人代表 1 人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5年10月14日09:20至2025年10月14日10:41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人异地评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1人异地评标)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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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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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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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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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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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程凯凯,联系电话:1845370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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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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