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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创新绩效考核模式 激发创先争优动力

今年以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不断完善考核标准、评价方式、保障机制,着力构建绩效考核新模式,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创先争优的主动性、积极性,凝聚起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实行目标承诺,把考核与职责业务挂钩。年初,党组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和业务工作需要,制定全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各科室依据职责主动认领,细化量化到每个季度,填写《工作目标承诺表》,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同时科室对承担的任务再层层分解到人,确保人人有任务、事事有人干。《承诺表》经分管领导审阅,在全中心范围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作为工作完成情况和民主评议打分的重要依据。

开展述职评议,增强平时考核的比重。突出目标导向、实绩导向,修订《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月度评议、季度研判、每季述职”工作机制,压实考核工作责任,保障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实行分级分类考核,从科室、科室正职、一般同志三个维度考准考实工作实绩,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比学赶超、争先晋位。同时,加大对重点目标任务、信息宣传、数字见证服务等工作考评权重,对作出较大贡献的给予加分。

强化结果运用,激发创先争优动力。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上、下半年成绩以5:5的比例汇总计算年度考核成绩,各类被考核人员依据年度成绩分别排名。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分别从排名前30%产生。在干部选拔、岗位调整和职称评聘时,把全员绩效考核排名作为重要依据,确保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有力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动力。